一个叫熊卓为的北大医学教授,因一个骨科类的小手术,死在她工作的北大第一医院。事后发现,抢救过程非常粗暴,弄断了三根肋骨,心脏也破了,肝脏也破了,最终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参与抢救的三个主治医生,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在校学生。(11月3日央视经济半小时)
看病要不出事故,这可能是哪家医院也做不到的;行医要具备资格,这肯定是哪家医院也该做到的。所以说,北大第一医院出现手术死人的事,并不奇怪;北大第一医院的主治医生,居然没有行医资格,这是让人惊奇而至于瞠目结舌的。
如果死者不是北大的医学教授,事情可能就未必能荒谬得如此惊心动魄;但纵然是工作在北大第一医院的医学教授都无法逃脱如此厄运,那么,对于常人而言,这就未必可以作为一起小概率事件而掉以轻心。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由无行医资格的医生开处方,动手术,这在北大第一医院竟然是非常普通的现象。那么,在其它医院,这也一样普通吗?如果普通,出现这样的现象,责任在谁?是院长,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还是卫生部?总该有人来负这个责任!
病人看医生,不可能查验开方医生的行医资格;医生给病人开刀,病人不可能打了麻药再查验动刀医生的行医资格;医生抢救病人,被抢救的病人更不可能先对实施抢救的医生验明正身。如果医生没有行医资格,是普遍可以给病人开方,普遍可以给病人动手术,普遍可以负责抢救病人的。那么,是否也就意味着,北大医学教授在北大第一医院遭遇的悲剧,常人在其它医院就更有可能遇到了。
医改不能只管卖药的事,更要管好谁有资格告诉病人该买什么药;不能只管开了刀怎么报销钱,更要管好开刀的人怎么不把人给随便报销掉。否则,需要吃药的病人还怎么敢找医生开药,需要动手术的患者还怎么敢找医生开刀?需要抢救的病人还怎么敢由医生来抢救?
一般的常人,也许没有北大教授那样的贡献;但无论哪个常人的生命,都和北大教授有着一样的价值。既然北大教授用自己的生命,揭开了事关一切患者健康与生命的黑幕,那么,查个水落石出,给一个透彻明了的说法,应是一切常人都会有的基本要求。(慕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