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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舆论比“钓鱼执法”更恶劣

发布时间:2009-10-28 11:48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说明,公众和舆论的是非判断力已今非昔比,想像传统社会那样,企图通过垄断信息或者通过有选择地发布信息的手段操控舆论,已经不太可能了。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上海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日给“10·14”事件的这个定性,被当事人孙中界和舆论强烈质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新的调查报告说,“这个调查简单草率,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

 那么,公众和舆论被“误导”了吗?现在“误导公众和舆论”有那么容易吗?

 事实上,根本没人相信“取证手段并无不当”有任何可信之处,可信的只是它的欺骗性,只是它对政府形象的小丑般的恶搞。要说公众和舆论被这样的调查报告“误导”了,那是对公众和舆论基本道德感和判断力视而不见。

 如果说“取证手段并无不当”的结论“误导公众和舆论”,这反而有可能“误导公众和舆论”。其实,再调查后的准确表述应该是此前的结论“企图误导公众和舆论”。但人家并没有用关键的“企图”二字,因为加上这两个字,就等于把炮制虚假报告的执法局的主观恶意揭开了,也就等于一点面子都不留了。看来,不用“企图”这两个字不是疏忽,而是刻意为之:只描述结果,回避愚弄公众和舆论的动机,尽力淡化这个虚假报告的恶劣性质,以减轻公众和舆论的道德讨伐力度。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对公众和舆论的一次真正的“误导”:表面上的严肃,可能深藏着对“自家孩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怜悯之心。不知这是否为以后减轻责任埋下了伏笔:比如“调查简单草率”的说法,可以解释为公众和舆论逼得太急,因此调查取证太仓促,导致“结论与事实不符”,并没有欺骗公众和舆论的故意等等。但愿不是这样。

 事实上,像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那样,以虚假调查报告这种小聪明“误导公众和舆论”,难度已经越来越大了。为什么呢?一个重要原因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民智渐开,公众和舆论的是非判断力已今非昔比,想像传统社会那样,企图通过垄断信息或者通过有选择地发布信息的手段操控舆论,已经不太可能了。不正视这一点,就是在社会的巨大进步面前神经麻木。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的公共事务管理者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公众和舆论面前的任何小动作,都可能失去公众和舆论的信任,最终离民众越来越远。对此如果没有一点自省,手中的权力很可能就会成为没有任何禁忌的极端权力,这样的权力将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眼里只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哪怕你把十根手指都剁掉,又“关我什么事”?

 欺骗舆论比“钓鱼执法”更恶劣。对“钓鱼执法”要严肃处理,要认识反思;对炮制虚假报告欺骗舆论的行径更要严肃处理,更要认识反思。

(作者:张金岭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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