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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期望的是监督式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09-10-26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许 斌

 广州市首次在网上公开年度“账本”,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部门预算近日开始均上网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动静很大,却实际意义微弱。有媒体说“中国首次”,那是过誉。如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运行已经超过2年了,拟通过该网,向公众公开省内各地区、部门的相关信息,其中一些地区,譬如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很早便通过该网公布了一些政府部门的部门预算资金。之所以少有人关注,一则因为荆州区的影响力远远比不上广州;二则因为类似公开基本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报账式公开。

报账式公开的特点就是这样,只公开有关部门愿意公开的一部分,且即便是愿意公开的这一部分,也只是很笼统的一笔糊涂账,只是为了告诉公众说,为了办公事,不小心又花掉了多少钱,无论花得是否合理,大家务必给照单报销了。这样的报账,古已有之,清朝时,为了修园子过生日,“老佛爷”就挪用了巨额海军军费。

广州市公开的“账本”中,只简单罗列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事业运行等几项,而预算总额达到9548.83万元。特别是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这“三公”消费,在预算支出中就找不到相应踪迹。也就是说,同样为报账式公开。

现代社会讲究的,却是监督式公开,是要将每一分钱的具体用途如实告诉公众,请公众监督,使用得是否合理,否则,公众有权拒绝支付,并可追究、问责当事部门与人员。包括官员的财产申报、公共财政的使用等一应公共信息公开,在现代社会,本来都落实为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督式信息公开体现并落实的,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而必须提供最详细、完备的信息供公众审核,以决定支持或反对、允许或不允许执行,而报账式信息公开体现并落实的,则是最高决定权属于特定机构、部门以及个人,坚决杜绝群体监督,他们有随意挥霍的自由,而公众有必须买单的义务。报账式信息公开,绝不是真正的信息公开。时下在一些地方试点的种种名义为信息公开的政府行为,虽然都能在媒体上热乎一阵,却并不为公众真正认可,甚至被认定为作秀,原因即在于此。

公众期望的是监督式信息公开,而从报账式信息公开走向监督式信息公开,显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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