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价烟”局长之称的周久耕,因受贿罪被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1年有期徒刑。周久耕表示对判决满意,不打算上诉,现在正集中精力写一部反映官场生活的小说。
监狱之于落马贪官,照例应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戒、教化、改造的地方。有意思的是,贪官狱中写书热渐成时 尚。比如,河南确山县原县长李建华因贪污落马,在狱中写小说三部,已被吸收为河南省作协会员。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狱中每天都写经济笔记,其新作《中国经济新思考》已出版面世,不可小觑。还有张二江在狱中以笔名“元江”著就《白话兵经——孙子兵法译注》一书,亦据说“对准确理解孙子兵法做出了可贵的贡献”。现在周久耕潜心于官场小说写作,想必也会在遂其所愿的同时,让我们领略官场小说新星的冉冉升起。
这些年,当落马贪官带着失落的惆怅与愁绪,带着重作新人的忏悔与祈愿,以囚犯之身进去,以作家名声出来,社会舆论就议论纷纷。不少人艳羡他们在权力、金钱、美女的包围下,曾经拥有过超出常人的“生活体验”,顺便积累了堪称厚重的写作素材,但这简直类似于上天的眷顾,实在是没有法子的事。有人对他们将监狱变书房颇有微词,他们是否得到格外照顾,以至于强制学习、强迫劳动改造的义务都蠲免了,我们不得与闻,建议也不必瞎掺和乱猜测。
历史地看,监狱是惩戒之所,但也有将人生带至另一阶段的特殊功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安迪为我们构建了一种令人震撼的监狱人生,它使得我们思考一个问题,监狱里一个人能为自己做点什么。就创作而言,在监狱里获得某种成就的人不在少数,列宁、索尔仁尼琴、柏杨、李敖等,我并非认为周久耕等可以和这些人物摆在同一层面,我甚至认为这些人物也并不处在同一层面,每个人都拥有身陷囹圄前的特殊经历,同是写书,因所处时代、个人因素、思想和视野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但不可否认,他们共同的一点是,在逼仄的行为空间里体现出自主性。
监狱并不是可以把落马贪官全部改造成作家的好地方,能够在监狱里写一本书的总是少数。这可能是某种意义上的“向前人学习”,很多人也可能对文本的质量嗤之以鼻。但一个囚徒在监狱里的创作自由,我实在想不出能有多少坏处。写作是自由,而读不读在我们自己,这些权利都不可侵犯。(严辉文 原题:监狱里的创作自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