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因出警慢被关禁闭,为何受到网友热议?
20日,郑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决定对17名民警关禁闭,理由是这17名民警出警太慢。人民网及时发布调查《郑州17名民警因出警慢被关禁闭,你怎么看?》。网友们非常关注此新闻事件,截至记者截稿时,共有35619人参与了人民网的调查投票。(见人民网9月21日)
从网友的投票结果可以看出,支持此项措施的网友占到了45.3%,反对此项措施的网友占到了41.2%,有13.3%的网友建议“其他政府部门仿效此做法”。这一结果颇为微妙,但还是传递了一些信号,比如,从整体看,支持关民警禁闭的网友数超过反对关民警禁闭的网友数,而另有为数不少的网友希望其他政府部门也要仿效此做法。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在公共利益面前,民警没有任何理由出警慢,出警慢于规不容。根据公安部的相关出警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出警指令后,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派出一名交通警察处理。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情况,派出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交通警察处理。……
在这一基础上,各地自行制定110自行接出警的要求,比如在北京,110承诺,民警接到紧急警情后,城八区的中心地区以及其他远郊区县的中心区、乡镇中心区应当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城近郊区接合部、近郊区应当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远郊地区、偏远地区、山区应当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
应该看到,这一规定有着严格的制度善意,“有困难,找警察”也早已是坊间共识。警情就是命令,警情就是召唤,警情寄托着公众在危难之际对公权力救济的信任和渴盼。在不少时候,报警者可能命悬一线,比如将要被罪犯“荼毒”,因此民警出警的过程就是与死神赛跑的过程,就是与罪犯争抢时间的过程,民警一旦接警,必须分秒必争,火速赶到。惟有如此,才能救报警者于水火之中。
应该看到,绝大多数民警接到警情时能够视若火情,分秒不误,但不容回避的是,确有一些责任心不强的警察,他们要么找借口推诿,要么即便出警也不认真,贻误良机,因而引发悲剧,并牵扯出了不少官司。因此,笔者认为,民警因出警慢被关禁闭,实属咎由自取,警督支队能够出台这一规定彰显了权力自觉,是对民众负责的一种体现。此外,笔者还认为,对违规违法的民警,除了进行内部问责外,还需进行外部问责,比如,某些民警因出警慢而导致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这就不止应被关禁闭,还应让其承担其他责任。
权力来自人民,就应该为人民负责,靠纳税人养着的公权力部门就应该承担公共责任,向公众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公安部门如此,其他部门亦应如此。但是多年以来,一些公权力部门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明明该办的不办,该提前办的推诿扯皮,顶着不办、拖着不办,如此衙门习气,让老百姓无不啧有烦言。对这样的官员是不是也该“关禁闭”呢?
总之,民警因出警慢被关禁闭,之所以受到网友热议,正因为这一现象的背后,触及了一个现实而深刻的命题,那就是权力如何履行基本的职责?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和人员,就应该以公共利益为上,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秩序、承担公共责任。如果做不到这些,就应该受到制度性的责问,甚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