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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私装“卫星锅”未必是强拆

发布时间:2009-09-28 10:00  来源:中国常州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砸锅不等于卖铁

 

 砸锅卖铁我也要。。。。。。这是硬话,通常代表不得已,事情来得急,再没其他办法可想。网友披露武进郑陆正在砸锅,关键词是“城管”、“警察”和“梯子”,不用锤子。听起来似乎又要大炼钢铁了,挨家挨户地砸锅,只有大炼钢铁那会才有,不过那时老百姓都听党的话,不要警察上门砸,一声号令,都非常自觉地献出自家的饭锅和其他金属,献出了还乐呵呵的,不像现在这样怀有一点“敌意”的。

 仔细一看,原来砸的此锅非那锅,这是接受卫星电视的锅,以前大家都不用,因为麻烦,还因为要花钱,但现在大家都不怕麻烦和破费,而且乐此不疲,家家户户强烈要求安装,个中什么原委,不用我多言,地球人都知道!说来说去,这比较起新装一个数字电视接收器外加上费,绝对划算,老百姓都会算细账,哪个划算用哪个,锅便应运而生了。如此有线电视方面不干,因为他们要因此减少好多收益,这煮熟的鸭子要是飞了,那他们就不叫官办公司了!怎么办呢?自然发个通告,广而告之装锅非法,先是要求自拆,继而开始轰轰烈烈掀起一场大拆私锅行动,非法的嘛,当然要动用国家机器!

 其实问题还是出在数字电视的改造上,原来有线电视看得蛮好,也不贵,老百姓承受得起,虚心接受很久了,忽然来个模转数,要花钱买他们的机顶盒,还要增加月租费,但电视收看效果如何呢?真的不敢恭维啊!再说了,就算增加了许多个电视台,但节目几乎差不多,谁稀罕花了自己的钱玩数字游戏啊?不是吃饱了撑的那时什么?

 再者,既然是你要求转换,干吗还要老百姓买机顶盒呢?好比说,我买了部手机,需要打国际长途,这国际漫游转换器的钱要分摊到我头上,我付了打国际长途的钱,干吗还要出那笔费呢?显然很不合理,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

 既然是经营性质,一定是企业行为,那么企业与老百姓也就是客户之间,属于平等的卖卖关系,假如有一方违约,比方说假设私自装锅违约的话,也应该是一场民事纠纷,这应该由管辖权属下的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调解或者判决,何劳城管和公安介入此事呢?这么做就等于是强行拆除,请问,这是违章建筑吗?这是治安案件吗?如果两者都不是,城管公安为什么敢于僭越于法院之上呢?你们难道就不考虑这么做本身非常欠妥吗?!

 所以从厉害关系来讲,这次强行拆锅行动,很有点让大家产生“雾里看花”的疑惑:说电视是政府办的吧,不见的,因为不仅辣手地收费,还24小时在做商业广告,赚钱一定是第一位的,否则完全可以做到少收费或不收费,让广告这一块收益弥补由此造成的欠收,而且从道理上来讲这也是很合理的,好比说在我出钱修的墙上做广告,我是可以要求付钱的。既然商业行为很重,就说明不是政府办的电视,剩下的只有是公司办了,不会出现政府与老板合办,这本身不允许,只能私下操作,而万一被查出来了合股的官员是要受到党纪处分的。不是政府办的,肯定不可以代表政府出面,但城管和公安都是政府执法部门,它们参和在里边,是不是显得很滑稽呢?

 老百姓不见的都是无赖,数字电视那点钱还是出得起的,过去不是没有收费电视吗?后来改了有线,不是照样出款让你发展壮大吗?凡事有话可以摊到桌面上讲嘛!你有道理,尽管跟老百姓说个明白,老百姓不会连个理字都不认吧?而现在你断然采取强行措施,而且还动用了政府执法上阵,这不有点欺人太甚吗?今天是个法制社会,不管你后台有多硬,权力有多大,至少在场面上恐怕还需要讲一点合法性吧?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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