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是“全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主题宣传日”。江苏镇江交管部门联合镇江餐饮行业协会,共同召开“劝导请勿酒后驾车”座谈会。警方表示将加大追究力度,“醉驾者用餐的酒店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我们就要曝光酒店!”(2009年09月26日《扬子晚报》)
从源头查处“醉驾”,无疑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但是,镇江交管部门将“醉驾”的板子往酒店身上打,就有一种“城池失火,殃及池鱼”的嫌疑。酒店能做的,可能只是友情提醒、酒后代驾等酒前酒后服务,客人自己愿意喝酒,或者人家还客气着向店家承诺酒后如何“不醒酒不离门”,店家能不让人家喝吗?
照此理,客人要喝酒,酒店再横加阻拦,是不是管得宽了点?或者,客人耍尽花招拒绝劝告,酒店有权让喝了酒的驾车人缓行吗?如果客人只是喝了酒,离开宴席时意志尚属清醒并表示不开车,出了酒店门却坐上了驾驶员的位置,中途酒意袭来,出了人命祸事,酒店又能承担得起怎样的责任呢?
酒后驾驶,隐患无穷。不过,杜绝酒后开车,最根本的还是驾车人在饮酒上的自控和对酒后驾驶毫不手软的打击。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措施,杜绝酒后驾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交管部门更是责无旁贷。用华而不实的招数标榜管制措施严格,除了哗众取宠,板子乱打一气之下,损伤的只能是法律的尊严。对醉驾者用餐酒店的曝光,显然在此之列。
其实,我们大家都清楚,镇江曝光醉驾者用餐酒店的规矩就是说着玩的,并不具备操作上的可行性。此规定有前提:如果酒店没有尽到提醒、劝阻义务,警方才将通过媒体曝光这些酒店,提请客人不要到这些酒店去用餐消费。这是否是在说,只要店内、餐桌上有几张友情提示的牌牌摆摆样子,在客人进门时漫不经心提醒“开车不喝酒”,客人出门时嗓子眼里嘀咕几声“酒后不开车”,即使出了再大的交通事故,估计也不会有酒店被曝光。
如此,这样的狠发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博人一笑耳。当然,那些小酒馆也有可能成为遭殃的主,这就看小老板们有怎样的表现啦。(冷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