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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公安系统的第一冤案

发布时间:2009-09-24  来源:人民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951年11月,中央突然批评广东的土改进度太慢,“就像乌龟爬行”。1952年6月12日,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广东问题。会议指责华南分局第三书记、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省土改委员会主任方方,犯了两条重大错误:一是土改右倾,二是地方主义。曾经受中央派遣来到广东调查情况的薄一波,后来在回忆中写道:“听到有人反映华南分局一些领导同志在使用干部的问题上,存在地方主义倾向,甚至认为叶剑英是带头搞地方主义的。对于这件事,剑英同志虽然当时也和我谈起过,但他不愿多讲,我觉得其中似有难言之处,故未便深问。他要向中央报告一下,希望中央再派人调查,把事实弄清楚。” 

  中央对广东工作的批评,引起极大的冲击。1952年6月,华南分局召开扩大会议,展开对方方的严厉批判,矛头直指三大问题:“广东党的组织存在严重的不纯现象”、“混入了大批坏人”、“敌我问题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解决”。已经被捕入狱的陈泊、陈坤也被当做重要实例。 

  会议批在方方身上,锋矛却另有所指。会上,叶剑英主动承担了责任,沉重地说道:“主帅无能,累及三军。”“分局领导在方针路线上有严重错误,应我负责,责无旁贷。” 

  方方也被迫作了违心的检讨。这次大会之后,方方被降职,叶剑英也因“身体关系”到北京“养病”。后来,叶剑英气愤地说,广东的土改本来是按中央、中南局布置进行的,毛主席的严厉批评,那是“有人不顾事实告了我的御状”! 

  从这以后,广东的土改愈搞愈左,造成严重后果。与此同时,又掀起了批判冯白驹、古大存等广东省领导人“搞地方主义”的政治运动。最后结果是方方被调走,冯白驹受到处分后调离广东,古大存被撤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省长职务。两次“反地方主义”的斗争还扩大到广东各地区、市,许多主要领导人相继受到批判、撤职,受到各种处分的干部上万人。仅第二次就处分副省级和厅、局级干部90余人。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就可以理解陈泊、陈坤无端蒙冤,为什么无法得到中共华南分局、叶剑英以及广东省委的强有力保护,又为什么迟迟不能为这桩冤案甄别平反。 

    沉重的后语 

  陈泊和陈坤,沉冤将近30年,直至全面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时,继上海“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平反之后,1982年5月,陈泊、陈坤的冤案才得到了平反。公安部在北京八宝山举行了两陈追悼大会,亦即平反大会。曾经领导过陈泊的叶剑英、彭真、习仲勋,包括解放初期在松江省、吉林省、江西省委担任书记的张秀山、陈正人等都送了花圈。当年与陈泊共同战斗过的许多老同志都来了,吕璜的好友、同在延安七里铺受训的卓琳、邓涛等,都参加了追悼会。公安部长赵苍壁在大会上致悼词,指出: 

  ……陈泊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革命事业,………在长期的锄奸保卫工作中,坚决打击敌人,保卫人民。特别在延安九年,对保卫延安、保卫陕甘宁边区、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广州解放前夕,他被派往接管广州治安。 在华南分局和广州市委领导下,迅速恢复了广州的治安。在破案 工作中,他总是亲临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组织破案,防止敌特破坏,保卫了广东各个重要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陈泊同志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他忠心耿耿,坚持原则,兢兢业业,实事求是,努力工作。他襟怀坦白,大公无私,大胆无畏,刚直不阿,作风正派,热爱党的锄奸保卫事业。他爱憎分明,对敌狠,对己和。他爱护干部,联系群众,遵守纪律,艰苦奋斗,为中国革命贡献了一生。 

  但在全国解放初期,对陈泊同志曾作过错误处理。现经复查,已予平反,恢复名誉…… 

    此后,对所有受到“两陈案”株连的人进行全面彻底的甄别平反。曾被逼供信打成“中统特务集团”的梁侠、程长清恢复了党籍、行政级别,分配了新的住房。凡是受“中统特务集团”一案株连的人,由梁、程二人提出名单,一律平反,去世的则予以昭雪。 

  还有一些人得到了平反。如1951年公安部一局负责审理梁侠、程长清“中统特务集团”案的范祥、郝力光、郭松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特务集团、没有一个特务分子的处理意见,为此受到错误处分。被赶出公安部,处境艰难。范祥、郝力光因为精神压抑,早已去世,只有郭松年尚在。他们也最终被平反。 

  至此,折腾了整整30年,使1000多人无端受到牵连的“两陈冤案”,终于被彻底翻转过来。 

  一桩历史的悲剧结束了。掩卷遐思,不禁要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笔者在不久前访问了吕璜大姐,这位为丈夫无端蒙冤而饱受磨难、却是坚强不屈的革命前辈讲了一席话: 

  悲剧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造成的,也许不能过于苛责导致和承办这一冤案的领导者。大多数的干部都是从战争中走过来的,当然“火药味儿”很重,对敌斗争警惕性很高。尤其是那时候民主法制极不健全,“人治”的现象在党内占了主导位置,什么事都是由领导说了算,根本容不得不同意见,这样,左倾思潮和做法很容易找到滋生的土壤。陈泊仅仅是公安部建国之初所点的“三把火”当中的第一把火,其后还烧起了几把“大火”,伤害的干部更多。就像十年“文革”那样,最后走到极端,连国家主席都被打倒而迫害死了。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个又一个极其惨痛的教训呀! (来自:辽宁警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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