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此前,一些地方法院曾采取过类似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释的层面,可见最高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9月18日 《法 制日报》)
“老赖”漠视法律的行径,使法院的执行工作受到严重困扰。很多当事人因此将法院判决书称为“法律白条”,不仅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而且玷污了法律的尊严。“执行难”问题作为司法界久治不愈的顽症,其严重性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老赖”屡禁不止,不仅仅是道德缺失的问题,其中还掺杂着实际的利益算计。“老赖”之所以动辄失信,在于其失信成本极低,甚至不需要成本还能获得好处,“老赖”们怎能不欣欣然而向往之?所以,向“老赖”说不,就必须重拳出击,要让他们感受到切肤之痛。
以往对付“老赖”,主要手段只是媒体曝光,虽然《刑法》中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由于内容界定模糊以及程序不够完善,使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认定起来比较困难,乃至于这一条款成为《刑法》中适用率最低的条款之一。当“老赖”们摆出一副“我是老赖我怕谁”的姿态时,公开曝光以及舆论声讨显然不足以“伤其筋骨”。
去年4月,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新法不仅加大了对“老赖”行为的处罚力度,且明确规定将采取媒体曝光、限制出境、上诚信黑名单等一系列措施,建立一整套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和个人诚信档案。该制度允许当事人、社会公众查询,并将该系统与金融、工商登记、房地产、交通、出入境管理等部门以及其他社会诚信体系网络相连接。联系此番“限制高消费”,这显然是针对 “老赖”打出的一套 “组合拳”。
这套“组合拳”可谓直击要害——“老赖”将因限制生产经营而无利可图,因限制从业而无事可做,因限制高消费而无福可享,因列入债务人名单公开曝光而无处可藏,因限制出境而无路可逃。通过这样的“协同作战”,法院能够与各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联合行动、齐抓共管,从而改变以往法院单兵作战的模式,不仅使“老赖”面临更加严厉的问责,而且迫使其付出更加高昂的经济成本和道德成本。由此,将使“老赖”们“赖”不掉,进而不敢“赖”,真正体现出法律的威严和效率。
“老赖”的层出不穷是诚信危机的一个缩影。对“老赖”们重拳出击,正是维护道德准则、扭转社会不良风气、打造诚信社会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