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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限时”不等于课业“减负”

发布时间:2009-09-07 10:21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减负令 来源:新华网

    

刚刚施行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得超过七小时,高中学生不得超过八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两个小时以内。

“一小时”,“一个半小时”,“两个小时”,对于这些数字,媒体在报道的时候颇为敏感,并在行文上作了突出的处理。在地方法规中,如此具体而硬性的规定自然让人眼前一亮。由此,人们也不难体悟出立法者就“减负”问题所下的决心。倘若这些“大刀阔斧”的限制性措施真能落实下去,中小学生的“减负”当指日可待。

不过,措施之严厉反过来也说明问题之严重。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由来已久,累积至今,已然是教育领域久治不愈的顽疾。学生的书包一天天加重,乃至衍生出“拉杆书包”之类的新产品;家长们一次次抱怨,但终归身不由己,不敢让孩子有丝毫的懈怠;学校一遍遍厉行“减负”,但也是一肚子苦水——谁能无视事关生存和发展的竞争压力?负担过重的危害谁都一清二楚,但真要“减负”的时候,似乎又是谁都力不从心、爱莫能助。结果,学生负担减减增增,反倒有愈演愈烈之势。

当然,这不是说以前的“药方”都用得不对。关于“减负”,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文件层出不穷,其中的规定也并非无的放矢。比如,有的规定,上学不得早于几点,放学不得晚于几点;有的明令,坚决纠正以学生考分和学校升学率为唯一标准评价地区和学校办学水平;还有的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按考试分数分班、排名次。类似规定,目标都很明确,就是要把“快乐学习还给学生”。但总体来说,所有的“减负”举措都还是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中打转转。学生负担过重,只是应试教育体现出来的一个表征,由此顺藤摸瓜,可以牵扯出一箩筐教育体制问题、教育投资问题、教育管理问题、教师素质问题等等。江苏的此次规定虽则旨在促进学生的体质健康,但事实上,已经触及到了课业负担背后的一系列问题。因而,在表象上单兵突进的“限时令”,能否实现良好的初衷,尚需作审慎的评判。

有些时候,明明是很“热”的天气环境,但我们却往温度计上泼一盆冷水,想以此求得“凉爽”。自然,温度计的指数会有变化,但“天热”依然如故。中小学生的作业时间,就是应试教育的温度计;再严格的限时,也只是往温度计上泼的水再冷一些而已。所以,要得到“凉爽”的感觉,我们还需多做一些降温的工作。(钟一苇)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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