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中国,从来没有一个词像“城管”这样纠结,眼下,其似乎迎来了转机。
8月7日,《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组就该课题大纲向公众征求意见。“成立一个由市长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下称大城管)势在必行。”8月12日,征求意见稿负责人翟宝辉告诉记者。(8月16日《成都商报》)
大城管的概念体系能解救城管于水火吗?这取决于其现实中的理性,笔者认为只有回归理性才能成就“大城管”之大。
城管的全称是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由于其自身的角色是代为行使执法权,属于权力的受委托者,其自身地位和角色在城市管理中就往往迷失在准则和规矩之中。在与城市被管理者特定时空的矛盾冲突下,其角色开始变得浮躁和尴尬起来,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城管只记住了简单粗暴的“管”,而忘记了对一座城市的“理”。管与被管对应,城管与小商贩不断上演着悲剧。理与疏导服务对应,却被城管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抛在了脑后。可城管与商贩本来不应该站上有我没你的擂台。现在的城市管理,很多时候是双输——小商贩的生存权受到挑战、城管的公信力不断消耗。
一直以来,城管的归属非常混乱。有的挂靠在建设局,有的挂靠在规划局;也有的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局,各地情况十分复杂。这种乱象之下,足见城管出师之名是如何不正。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规划一种“大城管”的格局,对于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的确大有裨益。可以克服城市管理上相关部门利益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从而使城管真正回归到理性,更多地将职能统一到服务上来,由“管性”居多回归到“理性”主导,由利益追逐转到服务上来。
在一个急剧转型的时代,诸多事务,都因走得太远,而忘记了起点,也看不到归宿,忘记了为什么要出发。于是在追求一己私利的路上跌跌撞撞,左突右冲,很多地方的城管就是如此。
令人欣慰的是,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指出,化解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矛盾的关键点,在于给予弱势群体尽可能多的实际可分享空间。如果大城管制的改革以此为宗旨和追求,我们认为城管终于找回了理性,而当城管找回理性,想必其终将会在城市管理中释放出善意,从而缓解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只有回归理性,才能成就“大城管”之大。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城管”大的决不是权力,而是一种城市管理的大气度、大理性和大服务。(焦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