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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在政府责任和市场逻辑中迷失

发布时间:2009-08-20 09:04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7月20日,甘肃省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公开听证会正式举行,这已经是9年内的第5次涨价。兰州,这个西北5省省会城市中居民人均收入排名倒数第二的城市,水价跃居第二。(8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速的大背景下,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准确地说应该是涨价正在全国各地上演。对于各地调整水价 的做法,尽管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的焦点大多集中在涨价的频率、幅度以及居民的承受能力上,但问题的核心并不在此。因为在成本、价格和收益等情况,不是单方说辞就是一团糨糊的情况下,任何涨价行为都难提合理性,招致民意抵触和反对自然在所难免。

价格改革就意味着涨价,几乎是人们普遍的印象和看法。而价格上涨的理由,各地也是惊人地相似。以此轮城市水价上涨为例,其理由大多是减轻供水企业经营压力,提高市民节水意识。然而,在普通民众看来,所谓“供水企业经营压力”,不过是处于垄断地位的供水企业苦心营造的一种假象;而通过价格杠杆提高市民节水意识,来节省水资源则无异于自欺欺人的幻象,效果或许会有,但也极为有限。

按照对企业“经营压力”的惯常理解,就是成本高企,而收益低迷,入不敷出,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而在每一次水价上涨酝酿之际,我们的供水企业也热衷于公布一系列的财务数据,以此来表明自己的亏损是多么严重。果真如此吗?且不说,普通民众通过自己的切身感受认为,大多数城市的供水企业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并不和“亏损严重”的企业经营状况相称。不久前,一位宁波网友发帖披露的信息,似乎更能证明供水企业“不差钱”的实情———上市公司宁波富达(宁波市自来水公司的股东之一)2009年一季报显示,其自来水业务收入11532.19万元,业务成本6186.85万元,毛利率达46.85%,竟比公认的暴利行业房地产业的毛利率高出11个百分点。

至于“通过涨价提高市民节水意识”的说法,表面不无道理,价格上涨,需求下降,乃是市场铁律。可是,别忘了居民的生活用水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属于刚性需求,价格的杠杆作用在这里并不明显。因此,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和行为,应该是通过环境资源方面的教育和有效制度化奖惩来养成,而不是动辄指望居民锱铢必较地计算省了几角钱水费来实现。

其实,不管是解决“企业经营压力”,还是“价格杠杆节约水资源”,显然都是一种基于市场逻辑的思路。固然,包括水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去福利化走市场化调节是一种必然选择,然而这并不能剔除城市供水的公共品属性,政府不能卸却公共责任,譬如水源的保护和开发,譬如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投入等,而将本应由政府财政承担的供水成本全部推向供水终端价格;政府更不能因为供水企业的垄断地位,而在供水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上缺位,放任供水利益群体以市场的名义操持水价。

显而易见,城市供水价格不仅仅是供水企业与公众的市场博弈,而是包括政府在内的三方平衡。否则,涨声一片的水价,不免要在政府责任和市场逻辑中迷失。(成一言)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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