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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任公安部长罗瑞卿

发布时间:2009-08-19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941年4月3日,罗瑞卿与郝治平在山西省辽县桐峪镇结婚,当时竟没有留下一张结婚照。图为在太行山根据地时的罗瑞卿和1938年5月在延安抗大三大队女生队学习的郝治平。

    罗瑞卿说:“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罗瑞卿说,人民警察同解放军一样,应当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这是区别于旧警察的重要标志。他说:“我们必须反对侵犯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国民党作风。”“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1952年8月,合肥市一侦缉队员买不到戏票,便将售票人带进公安局,戏开演时又伙同多名公安人员大吵大闹抢占座位。剧团负责人打电话给公安局,副局长竟说剧团看不起公安局,随后又以查户口为名将剧团6人扣押多时。罗瑞卿得悉后立即指示: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应撤职,安徽省公安厅长、合肥市公安局长应作公开检讨,合肥市公安局的违法乱纪和国民党旧警察作风必须彻底整顿。    

    罗瑞卿又对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民警纪律作了检查,又发现了一些白吃、白看、白拿的典型事例。为了纠正这些旧警察作风,罗瑞卿指示公安部起草了《关于禁止公安工作人员看白戏或利用职权随便出入文化娱乐场所的规定》等文件。    

    为了搞好警民关系,罗瑞卿提出,要学习解放军。1958年8月,全国公安会议讨论通过了由他修改的“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并规定每年年终或春节期间的一个月作为公安人员的爱民月,公安机关要征求群众的批评意见,要检查一年的守纪情况。    

    罗瑞卿认为,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公安队伍,必须从基层抓起。1957年至1958年,他曾深入北京、上海、武汉、重庆、南宁、杭州等城市的十几个派出所检查工作。    

    1957年4月10日下午,罗瑞卿来到曾家岩派出所。派出所驻地是一座两层楼。走到楼梯口,见迎面挂了一块牌子,上写:非本所公安人员,不得上楼。罗瑞卿问:“我能不能上楼?”陪同的干警尴尬地连说“可以,可以”。上楼后,罗瑞卿对派出所的干警们说:“你们楼下是街道办事处,如果他们也挂一个牌子:‘非本处工作人员,不得下楼’,那你们怎么办?这种牌子对坏人不起作用,对好人则印象不好。派出所要密切联系群众,这牌子一挂,还怎么联系群众?”他问一位民警:“你下户口段,老百姓叫你什么呀!”“叫段长。”罗瑞卿摇摇头说:“叫段长可没有叫你老张、老王、小刘、小李亲切。这表示群众还没有把你们看成是自己人。同志,你们要警惕呀!”    

    1958年3月,罗瑞卿来到上海青海路派出所。当所长汇报到群众给派出所提出一些批评意见时,罗瑞卿说:“群众敢于批评我们说明他们信任我们,这是好事情。要是群众不敢批评我们,那就坏了,那就要犯错误的。”    

    1958年,各地公安部门相继提出开展几“无”运动的“大跃进”指标,有的县局甚至提出“百无”计划,包括无交通肇事等。罗瑞卿在各地考察时指出,要务实,有的肯定办不到。他经过调研和思考,认为还是开展“安全运动”更恰当,他要求各地抓它一年,切实把一切有碍社会安全的问题解决一下。公安部门蓬勃开展的安全运动,使社会秩序日益稳定,全国的发案率一度只有万分之三,并出现了生产发展、灾害事故下降的局面。    

    对于取得的成就,罗瑞卿并不满足,他总是要把工作做得精益求精,好上加好。有一次到一个城市了解治安情况,汇报的人得意地说:“只发生了工人丢掉自行车的小刑事案件,还发生过汽车撞伤孩子的小事故,有几次火灾,都及时扑灭了。”罗瑞卿立即批评说:“一个工人用几年积蓄,买了辆自行车,被人偷了,这算小事吗?小孩撞伤也许会终生残废。一座油库、一座厂房,由于粗心大意,扔了一个烟头,而被烧掉了,这也是小事吗?”    

    在罗瑞卿的严格要求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了从未有的良好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    

    1959年9月,罗瑞卿被任命为国防部副部长、中央军委秘书长兼总参谋长。他在公安部欢送大会上说,像公安机关这样的权力机关、专政机关,一定要有监督,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是国家法律的监督,第四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来源:2007-11-24 文汇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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