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罚单,一张必然会招致舆论炮轰的罚单。河南省卫生厅竟以“无职业病诊断资格”为由,批评和处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正是这家医院在尘肺患者张海超求告和维权无门的情况下,为其做了开胸验肺手术,帮助他以这种悲愤、悲壮、自残的方式证明了用人单位的无耻,证明了官方防治所的谎言,验出了相关法规的缺漏,并引起了一场舆论对职业病鉴定的讨论。没有这家医院的报告,也许如今重病缠身的张海超仍奔波在自证患病的维权路上。
卫生部专家组的鉴定证明了该医院的诊断结果,开胸验肺事件已经有了定论,相关单位、部门和官员已受到了惩处,为什么这时候河南省卫生厅会反过来倒打帮了张海超的医院一耙,又是通报批评,又是立案调查,仿佛医院做了多大的丑事。
处罚似乎有着极其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理直气壮地拿出了《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定职业病诊断应由政府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不能超出资质认证或批准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郑大一附院没有该部门批准的职业病鉴定资质,却为张海超开胸验肺并出具了“尘肺合并感染”的证明,所以应依法受到严惩。但是很显然,这样的处罚有报复性执法之嫌。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