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网民人数已达3.38亿。互联网上,从不会缺少舆论的风口浪尖,但吸引人们眼球、“板砖横飞”的未必都是真相。
最新的例子——热传的“内地私人拥有财产超过1亿元的有3220人,其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占超亿元富豪人数的91%”。这条从2006年就开始在博客中流传的“消息”,已被多方 证实为假新闻。此前,这个虚假数据因被多个网站转载,跟帖的网民数量之多,措辞之激烈引发了高度关注。
回望上半年,虽然在“罗彩霞事件”、“邓玉娇案”、“王帅事件”、“杭州飙车案”、“副局长质问记者替谁说话”等一次次舆论风波中,网络在揭露和鞭笞丑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公平正义、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影响力日益增大。但正如辩证法所昭示的“相反相生”,由于海量、高速、匿名、分散等特性,网络舆论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也在显现,有时甚至会对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网络时代,以个体出现的网民,不再处于“江湖之远”,轻点鼠标影响四方,类似例子时常上演。加之网络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互融,正面效应会强强叠加,负面效应也是一样。
所以,当我们欣喜于总书记、总理率先垂范与网民“面对面”,感慨于越来越多的官员参与到“网络问政”的队伍中来,振奋于“第四媒体”从“牛刀小试”到步入“主流”,更应深刻地认识到,如果网络总是停留在用一些新闻,甚至是不真实的新闻来引导社会情绪的发泄,那么它有负于党和政府的重托,有负于群众的热情和期待。
要改变这种状况,网络媒体尤须自律。3亿网民,不仅是网络的用户、新闻的受众,同时也是网络媒体需要直面的责任对象,这背后还承载着13亿处于网络时代的中国民众。尤其是在网络舆论会影响到政府决策的当下,“牵一发而动全身”已不是遥不可及的想象,作为网络媒体更应厘清权责所在,不能因为子虚乌有的假新闻,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煽动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消解政府和媒体的公信力。
而作为网民,参与到社会公共事件的讨论中时,就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社会进步所需要的,不仅仅是负责任的媒体,同时也需要负责任的网民。也许正像有评论指出的“聚焦于公共议题的网民并非尽善尽美,他们的典型特征是对真相的焦虑。” 或许,每一次发言,每一声呐喊,每一点善意,应努力更理性、冷静、从容。毕竟,网络这个平台,纾解民怨固然重要,汇聚民智更令人期待。
都说网络舆论是把“双刃剑”,我们希望它不良影响的一面能够通过多方努力少之又少。趋利避害不仅是一种美好愿景,应成为现实。网络之利甚多,网络之害也不少。网络之害,最大者恐怕要数谣言、以讹传讹了,一些被广泛转贴、耸人听闻的,未必是真的。如何更多地传播事实、真相,减少直至杜绝虚假、谣言,媒体、网站更应敢于担当,同事也寄希望于网民,寄希望于你、我、他,要知道,3亿网民背后的力量不容小觑。(穆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