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目前正在紧张起草《中长期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据参与该专题小组的一位人士透露,目前对于高考改革初步提出了 3个方案,主要是要解决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一次考试定终身的问题。(8月9日《扬子晚报》)
从媒体报道的、某专业人士透露的“高考改革3个初步方案”中,笔者注意到这样一个重复出现的字眼:“多次考试”——“通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参加高考的前提条件,可经过多次考试通过。”早在几年前,就有教育专家提出了多次考试的高考改革建议,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曾经表示,要改变高考一次统考的现状,把高考变为多次考试。
毫无疑问,如果“多次考试”能够推行,等于是给学生创造了多次机会,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僵硬格局,有利于构建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现代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价值,在笔者看来,切入教育现实和社会大背景来加以研判,不难发现“允许学生多次参加考试”的高考改革只是看上去很美。
按照“多次考试”的改革思路,将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在参加统一高考之前,增加了多次类似于高考的“小高考”,规模或许会小一点,但因为成绩同样会纳入升学录取依据,学校与学生同样不敢怠慢,依旧会将之当成一场“重头戏”来对待。于是乎高考提前多次“预演”,学生的压力不仅不会减轻,反而会有所增强,学生及其家庭将因此付出更多的成本。
必须厘清的是,既然高考改革的目的是减轻学生负担,强调“综合素质”,我们又何必非要推行“多次考试”呢?如果在高考之前推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还是停留在旧有的教育评价圈子里,这样的高考改革带给学生和社会的,很可能是一场更大的负担。对此,教育主管部门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