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要提供住房或租金补贴保障
□政府帮困的重点是低收入家庭,应该从最低收入家庭做起
民生为本,“低保”为先。
为帮 助更多的居民家庭解决住房难题,各级政府正在抓紧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快建设住房保障体系。政府下决心做这样的大好事,必然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是,要想真正把事情办好,光有决心和热情还不够,还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只有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才能把好事办好。
厘清思路,笔者以为要考虑好这样几个问题:
首先,政府要摸清底数,根据财力可能,科学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目前,尽管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前三位,但按人均计算仍处于很低的水平。城市大多数家庭的住房应该通过市场来解决,鼓励大多数老百姓“自住其力、量力而行、租购并举、梯度改善”。同时,对于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低收入家庭,政府则应该尽力提供必要的保障,使其“住有所居”。保障面的确定,应该与政府财力相适应,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范围不能定得太宽。否则,将难以为继,影响可持续发展。
其次,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对象是低收入家庭,应该从最低收入困难家庭保障做起。一些地方热衷向中央要项目、要资金,而对需要自己配套的资金却闪烁其词,半推半就,不愿意增加财政投入,说白了就是不愿意掏出真金白银。如此一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就难以落实,建设进度就必然缓慢,即使把房子建起来,要么拖欠工程款,要么分配不到最困难的居民手中。
第三,怎样才能真正让困难群众得实惠?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对建设居民住房的决心很大,积极性很高,保障面定得很宽,计划保障户数也很多。问题在于,政府是否有能力建设这么多保障性住房,大量拖欠工程款后如何可持续建设,大量举借银行贷款以后怎么偿还?有些地市的“城中村”改造,回迁补偿面积超过原有面积的60%,居民自己用不了就出租,靠收租金过日子。而对一些既买不起房、又租不起房的真正困难居民,政府却拿不出钱来为他们提供保障,这样就可能造成更大的不公平,群众自然也不会满意。
第四,廉租房如何能进能出,真正惠及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是我国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石。随着各地大规模的实物廉租房建设,困难居民如何能进能出的问题将浮出水面。目前,很多地方反映实物配租的退出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困难。如何制定更加有效的政策,使廉租房真正成为最困难居民的“安居所”,而不是“终身福利”,是各地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实现“住有所居”,是各级政府的奋斗目标。但在现阶段,我们还只能先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问题,标准还不能定得太高。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既需要政府对无力进入市场的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障,也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既要有强烈的民生意识,又要有高超的经济智慧,两条腿走路缺一不可。(朱 虹 原题:好事要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