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
吉林在全国率先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原来的58个机构精简为47个机构,共减少183个编制,精简幅度为3.6%。为不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省委组织部决定,一些处级干部虽不再任领导职务,但保留处级待遇,工资不降,待遇不变,没有人因机构改革而"下岗" 。(7月3日《新京报》)
相比于理想化的机构改革模式,吉林省保留领导干部级别待遇和相应工资福利的做法显得不够彻底。但在当前机构改革面临着重重困难和阻力的情况下,迈出这一步已难能可贵。
从过去的58个机构,一下子砍掉11个,缩减为47个,减少183个领导编制,其中厅局级领导指标竟然一下子减少了43个,这是需要极大魄力的。众所周知,官员也有七情六欲,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在可能面临的撤销领导职务、失去权力的情况下,他们不可能不产生抵制和逆反心理,甚至还可能采取种种措施消极对抗。吉林省能够排除干扰和阻力,并坚定地迈出这一步,值得肯定。
我们也得承认,仅摘掉领导干部"官帽",却依然让这批官员保留待遇的做法,并不算真正彻底的改革。但对过去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保留原有工资及待遇,其实有许多优点。其一,实现了精简机构的目标;其二,相比于完全"剥夺"被改革的领导干部级别待遇的做法,这种看似保守的改革方式面临的阻力较小;其三,相比于完全让领导干部"下岗"或退出公务员队伍的改革模式,这种方式反而会节约出一大笔安置和补偿费用。
机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困难多、矛盾多、阻力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对于吉林保留领导干部级别待遇的"保守"做法,还是应该多一些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