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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让群众为腐败“买单”

发布时间:2009-07-04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这是温州市环境优美的顶级楼盘“得月花园”一角(6月9日摄)。 新华社记者 张和平 摄

   6月30日,二手买房户李林群(白衣女性)等人不服补差价,找售房的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的有关部门说理。无果。下午无奈补交了25万元的差价。  新华社记者 张和平 摄

   

   备受关注的温州旧城改建“购房门”事件处理工作在当地政府高压下近日似将“尘埃落定”,所涉143套房子在政府规定的6月30日“大限”最后一刻,有141套房子的房产所有人分别补交了20万元到100多万元的差价。有一套房因房主涉及经济纠纷,房产被法院查封另案处理,只有一名姓金的房主坚决拒绝补款。他说:“我是以市场价买来的,没犯法”。

   金先生拒绝补款并非没有道理。他住的房子是3年前以每平方米9500元的市场价从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手里买来的。原主人按每平方米8000元拿的购房指标,分毫未掏,把指标一倒手便赚了30多万元。政府现在对卖房子人的不当得利不闻不问,却要他按目前的市场价每平方米再补交3000多元,岂不冤枉?

   温州旧城改建“购房门”事件中以“暂定价”拿到好位置、好层次、好朝向房子购买指标的市、县级领导干部有数十人,还有一些“关系户”,其中既有买房自住的,也有支付部分房款后以市场价出售的,还有人直接卖购房指标。

   显然,这起事件中不当得利者是以“暂定价”获得购房指标的人,而非从那些人手里以市场价买房的人。分析温州市旧城改建“购房门”事件曝光后的舆情也不难看出,公众的不满集中在当时旧城改建指挥部及其他部门一些官员滥用公权谋取私利上。现在,政府图“省事”,不问青红皂白,只找住户补差价,让其中按市场价买房的守法者替腐败分子“买单”,岂能还社会公道?事件又岂能真正“尘埃落定”?

   舆论对温州旧城改建“购房门”事件的关注,表明了公众对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的强烈不满。近年来房地产领域腐败案件层出不穷,从房地产开发建设到住房公积金、大修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到处都有“官商勾结”腐败现象。持续高涨的房价中,群众买房的部分钱实际上是在替腐败“买单”。群众一直呼吁公开房地产成本,最大的希望是把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抖落出来,还房价的本来面目,也还社会一片清明。

   温州旧城改建中发生的事情,虽不及媒体曝光的一些腐败案件严重,但这件事怎么收场,将对当地政府反腐败的诚意和效果产生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当时的旧城改建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已被依法逮捕,证明这件事绝非简单的买卖房屋事件。如果不分是非黑白简单化地处理,必然让一些腐败分子捡了“便宜”,损害政府声誉。此事不可不慎。

(作者:新华社记者张和平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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