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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关怀就怕不热

发布时间:2009-06-28 09:33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郑州的铁轨施工工地上的实测温度已接近50℃。中央气象台发布高温预报:河北、京津等13省区遭受热浪席卷,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可达40℃。来源:《新闻晚报》

    张永琪   作者文集

    6月25日,滚滚热浪席卷全国17个省市区,一场防暑降温大战也在各地展开。

    每到高温季节,相关地区的官员便会带领随行人员,带着“绿豆汤”等清凉降温物品去慰问一线劳动者,看望慰问最多的通常是环卫工、交警和炼钢铸造等直接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高温关怀做得好一些的地方,还会及时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

    在高温下工作,既影响劳动效率,又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官员的“高温关怀”是应有之义,但要把高温关怀做好做到位,只用“绿豆汤”不行,还应该突出人文关怀,全方位行动,全面提升防暑降温的实际效果。

高温关怀是一种主动意识和人文提醒。高温到来之时,地方官员应该充分宣传高温防范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暑降温意识。这种宣传不是为了突出领导者的活动,而是要将劳动者的防范意识变为自觉行动。

高温关怀最需尊重科学,按科学规律办事。防范高温天气,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及时调整劳动时间,避开高温锋芒,多利用夜间和早晚时段生产,不能天气越热越加班,搞违背科学的蛮干。各地各单位具体情况不同,有的可适当缩短劳动时间,有的可等到天气凉快时补上。社会上的防暑降温装置也很宝贵,要充分利用,比如,武汉市在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时,全市1200多个纳凉点全天候免费开放,供困难群众随时入内避暑。

当然,高温关怀不可缺少物质条件,及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必可不少,这不仅是为了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劳动者抗击高温的物质基础,而且是落实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需要,是对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尊重。同时,还要考虑到经济发展和物价等因素,相应提高防暑降温费,并且通过立法程序将其固定下来,不因为领导的变动而变动,使劳动者能够稳定享受到劳动保障权利。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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