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也就是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后,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职工的基本信息、职工收入、扣缴税款等相关涉税信息(5月10日《京华时报》)。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法定义务,全面推行扣缴单位个税全员全额 申报制度,有利于强化扣缴单位个人所得税征缴监管,减少与防范偷逃个税行为发生,增加财政收入。不过,需意识到的是,鉴于当前出现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的多为高收入人群的现实,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缴监管更应当以监管高收入人群为重点。
工薪阶层由于实行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制度,方便税收管理,所以不容易出现偷逃个人所得税现象。而高收入人群如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能够采取诸如将个人收入列入生产成本费用支出等方式逃避缴纳个税,一些演员的劳务费、演出报酬等也采取不入账等体外循环方式支付,所以在他们身上很容易发生逃缴个税现象。
有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中国人数不足20%的富人尽管占有银行存款总量的80%,但缴纳的个税却不到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量的10%。显而易见的是,在高收入人群成为当前偷逃个税主体背景下,如果相关监管部门以工薪阶层为重点,而忽视与放松对于高收入人群纳税的监管,并不能有效防范偷逃个税行为的发生,不能起到更为有效地促进堵漏增收的效用。另一方面也是对于税负公平的背离;此外,还不利于体现损有余而补不足的税收原则,不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的杠杆作用,不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正因为如此,当前在通过全面实行扣缴单位个税全员全额申报等制度,完善对于工薪阶层个税监管的同时,更应通过建设统一的全国税务网络征管系统,建立健全税务系统与银行联网制度,强化法律对于偷逃个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