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针对“城市交通”话题,对全国31个省(区、市)15217人(其中63.3%的人是“80后”,21.7%的人是“70后”)进行的调查显示,80%的公众赞成取消上下班过程中的公车接送领导制度,其中46.2%的人表示非常赞成。(6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政府机关、公职单位领导是为公众服务的,因此我们应该给他们一定的待遇,但前提是合理。坐公车办公务能够提高效率,因此是合理的;上下班用公车接送基本无关工作效率,普通人能够用其他方式按时到达办公室,领导也应该做得到;至于下班坐公车回家就更没有理由,因此上下班公车接送的待遇就不合理。
在发达国家,据说高级公务员都没有公车接送的习惯,伦敦、纽约的市长都是乘地铁上下班。前几天伦敦地铁员工罢工,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一边强烈谴责罢工者“荒谬至极”,一边不得不选择水路航运和步行前往其位于威斯敏斯特的工作地点——伦敦政府可能就没有车接车送这一条。
当然,我们国家也没有明文规定各级领导上下班都要专车接送,他们执行的不过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80年代中期,中央国家机关的很多部级干部还都是“自行车部长”,后来机关车辆配置越来越多,车接车送变成了“约定俗成”,一直“约定俗成”到基层的乡镇、科局级单位,甚至没有级别的“一把手”。
接送领导上下班不仅加剧交通拥挤与空气污染,烧掉的汽油和车辆磨损也让我们纳税人多掏了很多冤枉钱。而且领导们喜欢“专车接送”,为了平衡待遇,他们便千方百计增加车辆,无形中又加重了纳税人负担。更糟糕的是专车接送助推着干部的腐败心态。
公车接送领导是一种特权产品,取消它很难,但办法总是有的:一是制度约束,变“法无禁止”为“有法可依”;二是高层作出榜样示范。外国的高官可以乘地铁公交,我们的高级领导也应该做得到,如果省长、市长们都去坐地铁公交,厅长、局长们还能搞车接车送吗?县长、乡镇长们能不效仿吗?三是创造条件让公众监督,比如政府网站辟出专栏让网民曝光。办法当然不止这些的,问题是体制内自定规则的情况下,那些自己享受公车待遇的为官阶层有没有自己给自己“动刀”的诚意,来践行那些喊得响亮的口号与理念,这才是关键所在。
至于说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公车改革,其中的技术障碍在现行体制下一时恐难以破解,目前也许只能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