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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房价不能忽略“腐败成本”

发布时间:2009-06-17 14:34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王枪枪

近期国家统计局将对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开发费用进行专项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个数、财务状况,以及房地产项 目开发费用构成情况。掌握房价虚高的原因。

在高房价时代,商品房的开发成本几乎成了一个哥德巴赫猜想一般的难题。公众、有关政府部门、开发商、专家都站在各自的角度、各自的利益立场说话,整个社会面容呈现出愤怒、无辜、哭穷、幸灾乐祸的多种脸谱。这种杂乱纷嚷的状态,无疑不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因此官方这次摸底,有助于平息纷争。

这次摸底的内容,主要是调查样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个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以及调查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构成情况。从理论上说,掌握了这些内容,商品房成本就应该大抵有个数了。然而,理论归理论,现实归现实。我们不能忽视在我国房地产业大量存在的灰色地带,因为众所周知,房地产业是权力寻租腐败的重灾区!因此,在摸底房价成本的过程中,就不能无视“腐败成本”的存在。

2007年6月25日的《市场报》就曾经报道过,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由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第一次有了一个比较直观的“数据”。但可惜的是,这则新闻热了几天,就没了下文。

不过,在众多落马贪官的背影中,人们仍是能够看到房地产腐败巨大的阴影。重庆地产窝案中,8名规划系统厅级干部落马;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湖南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这些贪官“落马”的罪状中,都没有缺少过“房地产”的字眼。而房地产商们行走于政府各部门之间,疏通关系的贿款,自然是被打到了房价中去,最终由消费者埋单。

在我国当下的行政体系中,与房地产有关的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在九龙治水的多头管理状态下,房地产商不可避免地挨个拜山头,也为舞弄权力肥私者提供了机会。所以,涉房地产行业的官员腐败绝对不会是个别现象,国家统计局此番对房价成本摸底,不能忽略房地产领域中的权力变现问题。可能有人会觉得这部分“腐败成本”难以统计和甄别,但我想只要有去伪存真的办事智慧,有杀无赦斩立决的反腐决心,怎么可能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在数据统计层面,在以众多城市众多企业为相互参考基准的前提下,将房价中包括土地、建材、人工、损耗等合理成本算出,再将房地产企业账面利润算出,用房价将前两项减除,如果存在差额,那么必有猫腻无疑。另一方面,这个社会还是有敢于说真话的人,也必然会有正义的开发商,寻到并鼓励他们做“深喉”,想弄清房价中的“腐败成本”并非难事。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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