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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是你县长的家丁

发布时间:2009-06-15 15:58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薛建国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南省溆浦县政府出台“县长会议纪要”,授权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以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后经溆浦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确认“代征”是违法行为。县政府最终停止了该代征行为。

 文章的标题很抓眼球, 《湖南溆浦政府文件闹大笑话:公安局代征防洪费》。说实话,看了报道,我非但笑不起来,心里反而陡生种种担忧。

 公安是干什么的?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才是他们责职所系。该水利局干的事情,为什么要动用公安,且面对的是广大的平民百姓?无须解释,动用公安是借助“大盖帽”的威慑力,特别是关键时刻“能够抓人”。我以为这是滥政和执政能力弱化的表现。

 溆浦叫停这项收费,是因为县人大确认“代征”是违法行为。但这项收费本身应不应该,未作说明。现在公安不收了,是否意味着下一步水利局还可继续收,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要征收这笔费用,阻力一定很大,否则就不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把此任务落到公安头上。如深谙执政之道,不妨换个思路,这项收费既然遭到大多数的反对,那就不但要考虑它的合法性还要考它的合理性。事实是,溆浦县政府绕过了人大,把行政权凌驾于立法权、监督权之上,这是越权行为。

 公安不是你县长家的家丁,不能啥事都指使他们去做。当公安“种了别人的地”,肯定要“荒了自己的田”,即工作偏离轨道,无法履行“保一方平安”之责。当然,我们也理解公安吃财政饭的难处。解决问题的根本是领导要学会做群众工作,不要把公安视为家丁,动不动就把他们推到群众的对立面去。公安局代征防洪费,因其征收力度的加大,很容易引起民众愤慨,激化社会矛盾,还使征收性质发生变化。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等事件的最大教训便是“滥用警力”,其危害不言而喻。

 让公安代征防洪费,是红头文件“乱点鸳鸯”,是政府作践自己的权力。现在有很多红头文件,游戏性很强,往往是一些领导个人不成熟或错误的意见,惹出的笑话不少。贵州德江县为支持“扶阳古城”旅游开发,出台“旅游红头文件”,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公费去旅游拉动;江西南昌红谷滩新区出台“窗帘红头文件”,要求所有临街建筑物外露窗帘必须用纯白色;……红头文件,原本要体现领导的决心和意图,而当这一严肃的公文形式被过度把玩时,它就是一张废纸,白纸都不如,白纸还可以写字呢。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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