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缘何需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备受关注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制度8日雏形初显。这项以“适当性管理”为特点的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创新之举,旨在帮助投资者认识风险,在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前提下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标准相对较低,企业普遍具有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的特点,在退市制度方面也有差异,投资风险相对较高。此外,创业板市场在发行、上市、交易等规则方面也与主板有所差异。
从国际经验看,创业板市场公司退市比例通常大于主板,投资风险比较突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研究报告,2003年到2007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和英国AIM市场的平均退市率分别为8%和11.6%,均明显高于主板。
“如果大量不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参与,有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示投资者审慎做出投资创业板股票的选择,创业板市场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适度设置了投资者入市要求。”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实际上,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不仅仅是创业板的需要,也适应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要求。“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逐步推进,建立以适当性安排为内容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使投资者的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与所投资的产品相适应,日益成为市场发展的迫切要求。”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